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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须知

发布日期:2025/04/24 10:16:27   浏览次数:

各毕业年级党支部:

一、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离校时都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毕业生党员档案归入本人档案,一般情况下随学籍档案一同转移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去向

(一)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各高校一般在9月开学后进行组织关系接收)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党组织。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原则上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三)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转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镇、村社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院级党组织。(有保留时限和保留要求)

二、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步骤

请毕业生党员及时填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

(一)京内转接:通过通过“党员E先锋”进行线上转接,不开具纸质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到转入单位报到时应主动报告、及时联系对方党支部“党员E先锋” 确认报到后结束。

(二)京内转接: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通过“党员E先锋”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一般不需要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到转入单位报到时应主动报告、及时联系对方党支部“党员E先锋” 确认报到后结束。

对于尚未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致暂时无法线上办理的情况,毕业生党员需获知接收党组织抬头和党支部规范名称后,按照规定联系学院线下办理。党组织完成接收后,由毕业生党员将盖好章的回执联扫描返还给原所在院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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